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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消防报建由谁来报
发布时间:2024-05-23 13:20:50 浏览量:348
消防报建的责任主体通常由建设单位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建设单位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方面负有首要责任。此外,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也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具体来说:
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负责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设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并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符合标准的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
施工单位:根据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核查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的质量,参加竣工验收,并对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报告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可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公司或专业服务机构来协助完成消防报建的相关手续。但最终责任仍然由建设单位承担。